退换货政策
一、顾客在本网站订购产品,凡收到货物后发现以下情形的,可以在签收之日起的10天内无条件退换货:
- 收到货物时即发现产品破损;
- 与顾客在网站上订购的产品不同;
- 收到货物时即发现产品已过期;
凡出现上述情形,mitomo将退还相应的货款并承担因退换货而产生的运费。
二、顾客在本网站订购产品,在收到货物后发现,订错了,或想换其他的产品,可以在签收之日起的10天内申请退换货,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- 退货产品的原包装未经拆开也未经使用;
- 退还的商品务必需跟收货时的原盒包装一样;
- 退还的产品不影响二次销售
凡出现上述情形,我们将退还相应的货款,但顾客需自行承担因退换货而产生的运费。
三、顾客在本网站订购产品,使用后如出现不适,可以随时申请退换货,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- 提供由中国大陆地区二级以上医院皮肤科出具的诊断报告;
- 诊断报告的出具日期系顾客签收货物之后;
- 诊断报告上明确指出该不适现象系由化妆品引起;
凡出现上述情形,我们将退还相应的货款并承担因退换货而产生的运费。
我们只受理从本网站销售的产品的退换货。凡是从本网站以外渠道购买的产品,请联系原购买地协商退换货;若产品是积分兑换的赠品,即使出现本规则中描述的情形,也不适用退换货服务;
退货可邮寄至:
上海美朋化妆品有限公司
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768号18楼O室
联系电话:021-6373-1607